logo

拍卖公告(29)号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2013-3-25)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3年4月10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雉城镇解放西路77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座落于长兴雉城茗桂华庭1幢3室(含装修),证载建筑面积208.34平方米,起拍价155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祁先生  5035366

2、座落于长兴雉城镇中马小区19幢02、03室房屋,建筑面积501.64平方米,整体拍卖,起拍价300万元。

3、浙EL6799丰田锐志牌轿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8年8月,起拍价9.6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人为长兴县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9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方能领牌参拍。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3-2004 ©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