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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40)号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2013-4-15)

拍卖公告(40)号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3年5月3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雉城镇解放西路77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长兴佳超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长兴林城镇工业集中区镇前街延伸路的办公楼、厂房、宿舍、配电房等房屋,建筑面积约8462.65平方米(其中证载建筑面积5346.7平方米),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1670.8平方米,起拍价785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朱先生   8076511

2、浙E3335Q奔驰C200轿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8月,起拍价22.5万元。

3、坐落于长兴县水口乡龙山村的办公楼、厂房、配电房等房屋(含装修),建筑面积约3568.2平方米(其中证载建筑面积3137.4平方米),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6446.3平方米,起拍价470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人为长兴县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2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方能领牌参拍。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莫干山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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