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84)号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在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雉城镇解放西路77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存放在长兴泗安镇某公司内全电脑横编机(FF-252-12)3台及全电脑横编机GZ2-52S-12)5台(详见评估表),起拍价37.5万元。
2、座落于长兴雉城镇水木花都长虹苑9-2-101室房屋(产权证号00061296),证载建筑面积233.9平方米,起拍价155万元。
3、座落于长兴雉城镇绿城长兴广场百合园3幢3-903室房屋(产权证号00142489-00142490),建筑面积201.87平方米,起拍价130万元。
4、座落于长兴雉城镇通宝城1幢106室、108室营业房(含装修),证载建筑面积330.72平方米,起拍价785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5、浙EL9951别克轿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08年12月,起拍价5万元。
6、费××所持有的长兴农村合作银行股金49160股的股权,起拍价20万元。(注:该标的竞买人必须到长兴农村合作银行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手续,联系人陈女士:6027518。)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朱先生 8076511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电话:6227552)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7月24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方能领牌参拍。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莫干山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