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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183)号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2013-11-26)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3年12月11日下午2:30时在长兴县雉城镇解放西路77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坐落于长兴夹浦镇夹浦村的厂房,证载建筑面积1095平方米(权证号夹浦字第00126882),工业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197平方米(长土国用(2011)第00907068号),起拍价90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朱先生  8076511

2、坐落于长兴泗安镇工业园区内的浙江瑞索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综合楼、厂房),建筑面积约50916.29平方米,起拍价2541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祁先生   5035366

3、坐落于长兴雉城水木花都丹桂苑19-1-501室房屋,建筑面积126.67平方米(产权证号:00166703)及地下车位,起拍价65万元。

4、坐落于长兴雉城通宝城1幢107室房屋及装修,建筑面积126.67平方米(产权证号:00068980),起拍价305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5、浙EL8633奥迪FV7251BBCWG轿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12年7月,起拍价 28.2万元。

联系服务人:陈女士   6051696    13587200792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其中1-4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电话:6227552)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1-4标拍卖保证金款项付以下法院监管账户(公司户名: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帐号:1205 2302 1904 9127 428;开户行:工行吴兴支行),方能领牌参拍。(注:保证金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现金交款报名无效。)温馨提醒:退保证金时帐户为工行以外的,跨行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莫干山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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