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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196)号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2013-12-9)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3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雉城镇解放西路77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坐落于长兴泗安镇三里亭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2002平方米(长土国用(2008)字第18-849号),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起拍价950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朱先生  8076511

2、坐落于长兴雉城镇龙山雅苑林荫园15幢2-202室(不含室内装修),建筑面积约156.16平方米(产权证号:00068338),起拍价115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祁先生   5035366

3、存放于长兴雉城镇金鼎时代广场1号楼8楼长兴时代宾馆内的空调、电视机、电脑、家俱等物品及宾馆装修,起拍价80万元。

4、坐落于长兴雉城镇金球花园8幢3室房屋(产权证号00062592),建筑面积247.75平方米,起拍价160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电话:6227552。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3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款项付以下法院监管账户(公司户名: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帐号:1205 2302 1904 9127 428;开户行:工行吴兴支行),方能领牌参拍。(注:保证金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现金交款报名无效。)温馨提醒:退保证金时帐户为工行以外的,跨行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莫干山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安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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