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4年3月5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雉城镇解放西路77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坐落于长兴泗安镇三里亭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2002平方米〖长土国用(2008)字第18-849号〗,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起拍价760万元。
联系服务人:余先生 6053597 13957292396 朱先生 8076511
2、存放于长兴雉城镇金鼎时代广场1号楼8楼长兴时代宾馆内的空调、电视机、电脑、家俱等物品及宾馆装修,起拍价75万元。
3、坐落于长兴雉城镇金球花园8幢3室房屋(产权证号00062592),建筑面积247.75平方米,起拍价128万元。
4、坐落于长兴雉城镇黄土桥青东综合楼4-5层房屋(产权证号00142561、00142562、00018516),建筑面积579.89平方米,起拍价313.6万元。
5、坐落于长兴雉城通宝城1幢107室房屋及装修,建筑面积126.67平方米(产权证号:00068980),起拍价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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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电话:6227552。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4日下午4时止。
三、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款项付以下法院监管账户(公司户名: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帐号:1205 2302 1904 9127 428;开户行:工行吴兴支行),方能领牌参拍。(注:保证金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现金交款报名无效。)温馨提醒:退保证金时帐户为工行以外的,跨行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湖州莫干山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