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6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图影大道788号五楼(浙北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报废车辆一批共计1197辆,整体拍卖,起拍价119700元。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下午4时止(双休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属特殊商品,只能作配件使用,不得上牌,竞买人必须具有湖州市范围内报废旧机动车回收资格。凡参加竞拍者须带报废旧机动车回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12000元,才能领牌参拍。
四、联系服务人:相先生 13515822531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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