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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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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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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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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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方式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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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万元) | 0.1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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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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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竞买保证金0.1万元(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项目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湖州江南庭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高尔夫电动球车2辆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0.1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具体作业时间由转让方统一协调安排,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物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超期、多拿、或搬运过程中损坏仓库其他物品、设施,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受让方须全额赔偿。
6.标的交割及搬运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任何技术资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转让标的中过期、发霉食品不得再次销售、食用,如受让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无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分类、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在完成合同签订、付清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在交割后2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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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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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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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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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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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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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地点 | 湖州市南浔区宝善路227号都市聚落酒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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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邵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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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0572-2024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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