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10时在德清县钟管葛山村幸福邻里中心一楼数字影院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德清县钟管镇齐眉山漾水域(湖泊范围为北至葛山村委前、南至蠡山村南洋湾、西至葛山村章介桥、东至蠡山木桥头,共计面积约650亩)租赁使用权,租赁使用权期限为5年。起拍价18万元/年租金(有保留价)。 注:1.水域具体分界按图和现场确定,以租赁双方签订的《水域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2.成交价为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拍卖成交后,实际租赁期起始日期,以租赁双方签订的《水域租赁合同》为准。
二、注意事项: 1.业态要求:承租水域进行生态养殖,承租期间以养鱼为主(如养殖其他类型物种,须经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等的有关规定,坚持生态优先理念。 2.买受人(承租人)在承租经营期间,需对承租水域及对应湖岸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符合五水共治相关要求),不得私自乱搭乱建,不得影响周边农户,除必要的段箔关外,不得再设置网段、围网、地笼,箔关由买受人(承租人)设置,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设置箔关点位需经委托人(出租人)同意。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保证该水域范围内航道通畅。 3.如遇项目引进、项目建设,委托人(出租人)提前三个月告知买受人(承租人),委托人(出租人)可提前终止合同,不予补偿。如遇到水利、农业、港航等部门工作和需要,买受人(承租人)需无偿配合。 4.在租赁期间,对所需的设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解决,如发生断租或换租,买受人(承租人)前期设备等投入不做任何折算,租赁期结束后,水面附着物等设备不予任何补偿,自行拆除,在规定时间不拆除的,由委托人(出租人)处置,下一承租人使用不支付任何费用。 5.如因买受人(承租人)违规养殖、作业,造成环境破坏,委托人(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承租人)承担一切后果,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租赁期内,不得以投喂方式养殖和使用网箱进行养殖,养殖水域以上一年租赁期的可正常养殖的水域面积为准。
三、拍卖人仅对水域租赁使用权经公开拍卖成交后的年租金予以成交确认。拍卖人对水域租赁使用权的其他任何事项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展示地点:钟管镇齐眉山漾
五、展示、咨询、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至1月12日下午4时前(节假日除外)。
六、注意事项: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保证金15万元的缴款凭证到武康街道中贸大厦A座5楼(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人:拍卖咨询 王女士 (0572)8061160 18969271711 看样联系 陈先生 13867284929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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