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4月7日10时在长兴县太湖图影大道788号5楼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EB0002帕萨特牌SVW71810CJ小型轿车,登记时间2012年1月、浙E8G399帕萨特牌SVW71810CJ小型轿车,登记时间2012年3月、浙E5F765帕萨特牌SVW71810CJ小型轿车,登记时间2012年8月、浙E6H630丰田牌TV7250小型轿车,登记时间2008年6月。以上四辆旧机动车整体拍卖,起拍价:81000元(有保留价)。 注:1、车况以现场现状为准,车牌号不在拍卖范围内。 2、拍卖成交后,需涂改掉原车身上标志后进行过户,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方式:线下增价拍卖。 三、展示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4日(下午14时-16时)。 四、展示地点及看样联系人: 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地下车库 相先生:13515822531 五、报名、咨询时间: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2023年4月6日16时前到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太湖图影大道788号4楼6号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并缴纳竞买保证金10000元,才能参拍。保证金以银行入账为准(户名: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3100010201000000530;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湖州分行)。 六、咨询联系人:相先生 13515822531 0572-6053597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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