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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解放中路440、442号营业房租赁权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2023-5-5)

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12日10时-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解放中路440、442号营业房租赁权。营业房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仓库房屋结构为简易钢结构,建筑面积共约140平方米。业态范围:商业(不得用于开办餐饮、宾馆、娱乐类经营类型)。租赁年限为三年,整体租赁。起拍价13万元/年。

注:①成交价为第一年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②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③给予承租人30天的装修免租期。

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拍卖

三、展示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解放中路440、442号。

四、展示、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4时。

五、注意事项:

1、凡有意竞拍的个人(携带身份证)、企业法人(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公章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6楼财务室)办理报名手续(包括中拍平台实名登记注册),同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20000元,保证金以银行入账为准(户名: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00003860000147;开户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支行)。

2、租赁标的在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征用拆迁的,委托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出租房屋,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并退还已交的剩余租期内的租金。承租人须在收到委托人收回标的通知的一个月内将标的房屋腾空搬离,对此,委托人不作任何赔偿、补偿。

3、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竞买人(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20000元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由拍卖人转至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

六、联系人:0572-2126882  沈先生  0572-2024490  邵先生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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