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6楼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农贸市场及社区配套用房屋顶租赁使用权。共计光伏板覆盖面积约880平方米(其中:农贸市场屋顶约540平方米、二处社区配套用房屋顶约340平方米)。租赁使用权业态为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使用项目。租赁年限为20年(注:到期后,视承租方需要可续租5年)。 整体拍卖,起拍价:170500元。 注:自第二年起至第20年每年按10500元计收(并网发电后的收益固定分成)。若续租的,续租期内的收益固定分成每年按21000元计收。 二、资质要求 竞买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光伏发电工程安装资格的企业法人。 三、注意事项 1、本光伏发电安装使用项目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配置、组件规格、系统容量、施工安装等技术指标参数规范要求须严格按照湖州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电气设计说明》及《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进行规范施工安装建设。意向竞买人须在本标的拍卖展示期内自行与委托方进行对接查询,对标的现场现状进行察看,须认真阅读《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电气设计说明》及《租赁合同》中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否则,拍卖人不予受理竞买报名参拍。 2、竞买人竞得标的后,自行负责项目建设的备案、审批、勘察设计、安装调试、并网验收及运维事宜等必要程序,与委托方无涉。 3、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买受佣金,并与委托方(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 4、买受人(承租人)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工程。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 四、展示、咨询、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湖州市红丰路1388号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6楼(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财务科)。展示地点:标的现场;看样联系人:温先生 13905722946。 五、竞买报名 凡有意参拍该标的的意向人,请于2025年8月25日16时前,于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财务科(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6楼)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要求中明确的资质证书、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户名: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账号:800003860000147),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竞买报名。 五、联系方式 委托方联系人:温先生--13905722946 拍卖人联系人:翁先生--13757296081 拍卖人财务科:沈先生--0572-2024490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