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方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通知,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发布《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农贸市场及社区配套用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使用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及2025年8月18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予以撤回。
有关该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使用租赁使用权的拍卖事宜,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的《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农贸市场及社区配套用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安装使用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