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26年1月5日上午10时在德清县乾元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1、塘子漾,水域面积 200亩,水域范围为:东至白眼路箔关,西至地闸坝箔关,南至庙公圩桥界,北至小公沙箔关,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编号为“浙德政(淡)养证[2004]第S00501号”;2、山前漾,水域面积100亩,水域范围为:东至无思坝箔关,西至恒星鱼船埭箔关,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编号为“浙德政(淡)养证[2004]第 S00498号”;3、螃鮍漾(内陆家漾),水域面积120亩,水域范围为:东至六家坝箔关,西至张南桥箔关,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编号为“浙德政(淡)养证[2004]第S00500号”上述三处共约420亩水域租赁使用权,(具体分界按标的物现场确定,以租赁双方签订的“水域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租赁使用期限为3年,起拍价为18.2万元/3年总租金(有保留价)。 注:1、买受人在承租水域进行生态养殖,承租期间以养鱼为主(如养殖其他类型物种,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等的有关规定,坚持生态优先理念。 2、买受人在承租经营期间,不得私自乱搭乱建,不得影响周边农户,除必要的段箔关外,不得再设置网段、围网、地笼,箔关由买受人设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设置箔关点位需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保证该水域范围内航道通畅。 3、如遇项目引进、项目建设,委托人提前三个月告知买受人,委托人可提前终止合同,不予补偿。如遇到水利、农业、港航等部门工作和需要,买受人需无偿配合。 4、在协议期间,对所需的设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发生断租或换租,买受人前期设备等投入不做任何折算,租赁期结束后,水面附着物等设备不予任何补偿,自行拆除,在规定时间不拆除的,由委托人处置,下一买受人使用不支付任何费用。 5、如因买受人违规养殖、作业,造成环境破坏,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承担一切后果,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租赁期内,不得新增网箱养殖,养殖水域以前租赁的可正常养殖的水域面积为准。 7、买受人在承租水域期间负责做养殖水域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道水面整洁,河道畅通 ,无漂浮垃圾。(如被上级检查扣分,则每次扣除200元—1000元不等风险保障金,扣完为止。)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公告日起至2026年1月4日下午4时前(节假日除外)。 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及竞买保证金4万元的缴款凭证到武康街道中贸大厦A座5楼(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详见《拍卖文件》。 帐户名称: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商行营业部 帐 号:201000012338000 三、本次拍卖的标的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竞买注意事项。 四、联系服务人:王女士(0572)8061160 18969271711 标的看样联系人: 盛先生 18606512872 拍卖人:浙江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